第一章 引言 第一條 為規范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行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資產評估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制定本指導意見。 第二條 本指導意見所稱專利資產,是指權利人所擁有的,能持續發揮作用且能帶來經濟利益的專利權益。 第三條 本指導意見所稱專利資產評估,是指注冊資產評估師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對專利資產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并發表專業意見的行為和過程。 第四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遵守本指導意見。 第五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與專利資產價值估算相關的其他業務,可以參照本指導意見。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條 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評估機構應當具有財政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格證書。 第七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資產評估基本準則、無形資產評估準則,并考慮其他評估準則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經過專門教育或者培訓,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專利資產評估經驗,能夠勝任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當注冊資產評估師缺乏執行某項特定業務所需的相關專業知識和經驗時,應當采取恰當的彌補措施,必要時可以聘請專家協助工作,但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確信專家工作的合理性。 第九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在合理考慮評估目的、市場條件、評估對象自身條件等因素的基礎上,恰當選擇價值類型。 第十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合理確定評估假設及限定條件。 第十一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勤勉盡責,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避免出現對評估結論具有重大影響的疏漏,不得以預先設定的價值作為評估結論。 第三章 評估對象 第十二條 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評估對象是指專利資產權益,包括專利所有權和專利使用權。專利使用權的具體形式包括專利權獨占許可、獨家許可、普通許可和其他許可形式。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明確專利資產的權利屬性。評估對象為專利所有權的,應當關注專利權是否已許可他人使用及使用權的具體形式,并關注其對專利所有權價值的影響。評估對象為專利使用權的,應當明確專利使用權的具體形式。 第十三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要求委托方明確專利資產的基本狀況。專利資產的基本狀況通常包括: ?。ㄒ唬@Q;(二)專利類別;(三)專利申請的國別或者地區;(四)專利申請號或者專利號;(五)專利的法律狀態;(六)專利申請日;(七)專利授權日;(八)專利權利要求書所記載的權利要求;(九)專利使用權利。 第十四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關注專利的法律狀態。專利的法律狀態通常包括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及其變更情況,專利所處的專利審批階段、年費繳納情況、專利權的終止、專利權的恢復、專利權的質押,以及是否涉及法律訴訟或者處于復審、宣告無效狀態。 第十五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關注專利資產的技術狀況、實施狀況及獲利能力。 第十六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在要求委托方根據評估對象的具體情況和評估目的對專利資產進行合理的分離或者合并的基礎上,恰當進行單項專利資產或者專利資產組合的評估。 第十七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出資、質押、訴訟目的的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要求委托方提交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登記簿副本。評估對象為實用新型專利的,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要求委托方提供實用新型專利檢索報告。 第四章 操作要求 第十八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對專利及其實施情況進行調查,包括必要的現場調查、市場調查,并收集相關信息、資料等。 注冊資產評估師在調查過程中收集的相關信息、資料通常包括: ?。ㄒ唬@Y產的權利人及實施企業基本情況; ?。ǘ@C書、最近一期的專利繳費憑證; ?。ㄈ@麢嗬髸?、專利說明書及其附圖; ?。ㄋ模@夹g的研發過程、技術實驗報告,專利資產所屬技術領域的發展狀況、技術水平、技術成熟度、同類技術競爭狀況、技術更新速度等有關信息、資料;如果技術效果需檢測,還應當收集相關產品檢測報告; ?。ㄎ澹┡c分析專利產品的適用范圍、市場需求、市場前景及市場壽命、相關行業政策發展狀況、宏觀經濟、同類產品的競爭狀況、專利產品的獲利能力等相關的信息、資料; ?。┮酝脑u估和交易情況,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實施許可合同及其他交易情況。 第十九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盡可能獲取與專利資產相關的財務數據及專利實施企業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對專利資產的相關財務數據進行必要的分析。 第二十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分析下列事項及其對專利資產價值的影響: ?。ㄒ唬@麢嗬髸?、專利說明書及其附圖的內容; ?。ǘ@麢嗬髸涊d的專利技術產品與其實施企業所生產產品的對應性。 第二十一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對影響專利資產價值的法律因素進行分析,通常包括專利資產的權利屬性及權利限制、專利類別、專利的法律狀態、專利剩余法定保護期限、專利的保護范圍等。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關注專利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差異、專利使用權的具體形式、以往許可和轉讓的情況對專利資產價值的影響。 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關注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審批條件、審批程序、保護范圍、保護期限、審批階段的差異對專利資產價值的影響。 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關注專利所處審批階段,專利是否涉及法律訴訟或者處于復審、宣告無效狀態,以及專利有效性維持情況對專利資產價值的影響。 第二十二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對影響專利資產價值的技術因素進行分析,通常包括替代性、先進性、創新性、成熟度、實用性、防御性、壟斷性等。 第二十三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對影響專利資產價值的經濟因素進行分析,通常包括專利資產的取得成本、獲利能力、許可費、類似資產的交易價格等。 第二十四條 當專利資產與其他資產共同發揮作用時,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分析專利資產的作用,并考慮其對專利資產價值的影響。 第二十五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關注經營條件等對專利資產作用和價值的影響。 第二十六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根據評估對象、價值類型、資料收集情況等相關條件,分析收益法、市場法和成本法三種資產評估基本方法的適用性,恰當選擇一種或者多種資產評估方法。 第二十七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運用收益法進行專利資產評估時,應當收集專利產品的相關收入、成本、費用數據。 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對委托方或者相關當事方提供的專利未來實施情況和收益狀況的預測進行必要的分析、判斷和調整,確信相關預測的合理性。 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根據專利資產的具體情況選擇恰當的收益口徑。 第二十八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運用收益法進行專利資產評估時,應當根據專利資產的技術壽命、技術成熟度、專利法定壽命、專利技術產品壽命及與專利資產相關的合同約定期限,合理確定專利資產收益期限。 第二十九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運用收益法進行專利資產評估時,應當綜合考慮評估基準日的利率、投資回報率、資本成本,以及專利實施過程中的技術、經營、市場、資金等因素,合理確定折現率。專利資產折現率應當區別于企業或者其他資產折現率;折現率應當與預期收益的口徑保持一致。 第三十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運用市場法進行專利資產評估時,應當收集足夠的可比交易案例。 注冊資產評估師在分析交易案例的可比性時,應當考慮交易資產的特點、交易時間、限制條件、交易雙方的關系、購買方現有條件,專利資產的獲利能力、競爭能力、技術水平、成熟程度、剩余法定保護年限及剩余經濟壽命、風險程度、轉讓或者使用情況,實施專利資產是否涉及其他專利資產等因素。 第三十一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運用市場法進行專利資產評估時,應當對專利資產與可比交易案例之間的各種差異因素進行分析、比較和調整。 第三十二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運用成本法進行專利資產評估時,應當合理確定專利資產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包括合理的成本、利潤和相關稅費等。 注冊資產評估師確定專利資產重置成本時,應當合理確定形成專利資產所需的研發人員、管理人員、設備及房屋建筑物等成本以及其他相關成本費用。 第三十三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運用成本法進行專利資產評估時,應當合理確定貶值。 第三十四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對同一專利資產采用多種評估方法評估時,應當對取得的各種初步價值結論進行比較分析,形成合理的評估結論。 第五章 披露要求 第三十五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在履行必要的評估程序后,根據《資產評估準則——評估報告》編制評估報告,并進行恰當披露。 第三十六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專利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在評估報告中披露必要信息,使評估報告使用者能夠合理理解評估結論。 第三十七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在專利資產評估報告中反映專利資產的特點,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f明評估對象的詳細情況,通常包括專利資產的權利屬性、使用權具體形式、法律狀態、專利申請號及專利權利要求等; ?。ǘ┟枋鰧@Y產的技術狀況和實施狀況; ?。ㄈ┱f明對影響專利資產價值的法律因素、技術因素、經濟因素的分析過程; ?。ㄋ模┱f明專利的實施經營條件; ?。ㄎ澹┱f明使用的評估假設及限定條件; ?。┱f明專利權許可、轉讓、訴訟、無效請求及質押情況; ?。ㄆ撸┱f明有關評估方法的主要內容,包括評估方法的選取及其理由,評估方法中的運算和邏輯推理方式,各重要參數的來源、分析、比較與測算過程,對初步價值結論進行分析并形成最終評估結論的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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